各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为了促进我校现有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配合北京市教委做好2008-2010年评出的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调研工作,根据北京市教委《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见附件)精神,请各相关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药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护理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按通知要求撰写上报材料,填报《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据调查表》,并将上报材料(包括调查表)电子版于11月19日前发送到以下邮箱:[email protected],校质量工程办公室汇总后,再集中报送北京市教委。联系电话:64286597。
教务处
2011.11.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自2005开始开展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至2010年评审工作结束,共有55所高校的208个实验教学中心获得“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2008年,在对2005-2007年评审出的99个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总结交流的同时,编辑出版了《实践与创新能力培养—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巡礼》一书,收到了较好的反响。为了推动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进一步促进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继续建设和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决定对208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继续出版2008-2010年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专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2008-2010年评出的109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认真总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交5000字篇幅的文字材料,并自行选配一张能反映中心全景或特色的数码照片。文字材料内容以原申请书结构为基础,以截至2011年8月31日的现状为基准,主要包括:
1、中心概况,包括简要发展历程、管理体制、队伍结构、教学简况、环境条件、经费投入等,以统计数据为主,简明扼要,不超过500字;
2、实验教学理念与改革思路,包括原有理念及自评上示范中心以来理念的变化和提升情况描述,在质量工程大背景下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作用等;
3、实验教学体系与成果,包括实验教学体系结构、特色实验项目、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项目情况、实验教学方法与手段、实验教学效果与成果等;
4、中心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包括改革用人机制,采取的政策、措施等;
5、管理模式及设备环境,包括信息平台建设、资源整合及共享、中心开放运行情况、自制设备及软件情况等;
6、示范及辐射作用,包括中心原有及评上示范中心以后在校内外和国内外发挥的示范作用和辐射作用描述;
7、中心特色,中心所独特的、富有成效的、有积极示范推广意义的成果,不超过500字。
注:中心概况和特色为必写内容,请在其它五项中重点挑选2-3项本中心最具典型意义的项目具体介绍,字数不超过4000字。
二、请208个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如实填报《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数据调查表》,具体格式见附件。
三、各中心要认真完成本次上报材料,材料请附联系人、电话及电子邮箱。请各高校教学主管部门指定一名工作负责人,并于11月20日前将本校需上交的文字材料、照片和表格等集中后发邮件至北京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评审工作秘书处。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高等教育处
2011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