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根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的条件、名额
1.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生活困难党员。
2.党组织关系虽不在我校,但长期在我校工作的流动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中的生活困难党员。
这里所说的“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由于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原因的导致生活困难。“长期”是指在京工作两年(含)以上。
补助对象各单位限申报1人。对于各单位申报人员,校党委审核后推荐1人上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3.曾经享受过“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以及“学校困难党员补助”的困难党员原则上不参加此次申报。
二、补助款标准及发放时间
北京市委帮扶补助款为每人一次性补助5000元,市委组织部于2012年春节和“七一”前夕将补助款发放给补助对象。
三、申报的具体要求
1.
2.填写报送《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注意以下事项:(1)《生活困难党员帮扶补助申请表》应由所在分党委、党总支填写,填写申报人员困难情况时,要实事求是地详尽填写,家庭困难情况中困难主体、困难原因、家庭月收入、看病及处理困难事件等开销情况要表述清楚,对于曾经享受过的补助也要如实填写。“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及“家庭成员情况”等信息,要认真核对填写,确保准确无误;(2)申请表须用A4纸,双面打印;(3)“基层党组织意见”栏填写“同意申报”字样,并加盖公章。
1.《关于做好2013年度“北京市生活困难党员帮扶专项资金”补助申报及发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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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