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的通知
各分工会:
按照工会2012年工作计划,经主席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事项如下:
一、服务宗旨
中心以保护我校教职工合法权益,为我校教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提高我校教职工法律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能力为服务宗旨。
二、组织形式
由校工会设立、以我校人文牛牛扑克
法律系和卫生法研究中心为依托的常设性公益团体。
三、组织机构
主 任:汪以春
常务副主任:王梅红
副主任:文 萍、林建平
秘 书:杨逢柱
成 员:人文牛牛扑克
法律系骨干教师
四、服务对象
我校教职工
五、咨询方式
电话、邮件、接待日来访等,具体请详见“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工作规程”。
附件: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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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附件:
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工作规程
为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职工们的权益,依据《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章程》,特制定《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工作规程》以下简称为《中心》。
一、本《中心》为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校工会内部公益组织,不向咨询者收取任何费用,咨询员对咨询者提供的意见仅供咨询者参考,本《中心》不对出具的咨询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保护咨询者个人信息,保守咨询者的隐私和商业秘密。对于因咨询工作获取的任何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材料、记录等均不得向外泄露,不向除咨询者本人外的他人提供。
三、本《中心》咨询员应根据法律专业知识和对咨询案情的基本判断提供咨询意见。咨询员在接待咨询者过程中,对自己不熟悉的专业领域不能发表咨询意见。应将咨询申请提交给《中心》副主任,由《中心》副主任另行指派咨询员,或召开咨询员会议处理。
四、本《中心》咨询方式包括电话咨询、邮件咨询、来访咨询等。
电话咨询: 64286145
接待时间:每学期双周周三下午14:00—17:00
邮件咨询:[email protected](回复时间为5个工作日)
咨询地点:人文牛牛扑克
法律系207房间
接待时间:每学期双周周三下午14:00—17:00
五、值班咨询员接到咨询申请后,应依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将咨询案件分为简单咨询案件和复杂咨询案件。
六、简单案件可由值班咨询员单独解答或经过与其他咨询员简单沟通后快速解答。值班咨询员对简单咨询案件应做好咨询登记。
七、值班咨询员在遇到涉及咨询者切身利益、社会影响较大或其他案情疑难复杂的案件应按复杂咨询案件处理。
对复杂咨询案件,值班咨询员应做好登记记录,并在征得咨询者同意的前提下,复印留取相应资料。并将案件报告咨询《中心》副主任,由《中心》副主任组织召开咨询员会议或专家会议,研究和出具咨询意见。
八、复杂咨询案件的处理流程主要包括:接待——受理——办理——反馈,具体内容如下:
1.接待。本校教职工须持可以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咨询时须全面介绍案情,并说明所需要的帮助。由咨询者本人填写咨询申请表。
2.受理阶段。《中心》副主任接到值班咨询员提交的复杂咨询案件申请后应指派相应咨询员对案件进行初步研究分析,提出初步意见。
3.办理阶段。《中心》副主任应在十个工作日内主持召开咨询员会议或专家会议,对案件进行集体讨论后得出结论,形成咨询意见。
4.反馈阶段。《中心》副主任将经咨询员会议或专家会议形成的咨询意见,指派特点咨询员负责向咨询者反馈。受指派的咨询员应当根据案情,以口头回答、邮件回复、书面回复、出具咨询意见书等方式完成咨询案件。并整理案件材料,填写结案表,交《中心》秘书归档。
九、本规程自牛牛扑克-百人牛牛-通比牛牛
教职工法律咨询中心成立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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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