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报销
1、东区:在职教工、学生:
2012年12月10日前的门诊医药费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签字(医务室),12月17日报销,如不报销,过期作废。
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务必于2013年1月14日上午签字(医务室),2013年1月15日上午报销,如不报销,过期作废。
2、西区:在职教工、学生:
2012年12月15日前的医药费务必于2012年12月17日签字报销,如不报销,过期作废。
2012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发生的医药费,务必于2013年1月15日签字报销,如不报销,过期作废。
二、住院报销:
1、2012年底以前出院者,务必于出院7天后,把住院费结算单交到卫生所(西区)、医务室(东区),过期不交则市医保中心不予审批。
2、2012年底不出院者,务必于2012年12月31日前做在院结算,并于2013年1月4日把住院费结算单交到卫生所(西区)、医务室(东区),过期不交则市医保中心不予审批。
三、2013年度医药费签字报销时间将于寒假后恢复正常。
因每年都有个别职工、学生遗漏报销,故请各牛牛扑克
、各部门务必通知转告。谢谢!
医疗处卫生所
201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