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中办字 [2012] 001 号 高思华 签发
2012年寒假放假通知
校属各单位:
按校历规定,2012年寒假自
一、在校生自
二、全校教职工放假时间自
三、附属医院有关教学人员,放假时间可根据情况自行安排,但不得超出学校规定的时间。
四、为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及做好其他相关工作,放假期间各单位安排好值班、带班工作。请于
五、各单位负责人要在放假前向师生员工做好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校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