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健康权益、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高城市文明水平,2015年6月1日,《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全面实施。《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要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将控制吸烟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内区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室内: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并于2015年6月15日前将各单位控烟监督员名单报至医院管理处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院管理处
2015年6月8日